武术最初作为军事训练手段, 与古代军事斗争紧密相连,其技击的特性是显而易见的。在实用中,其目
的在于杀伤、制限对方,它常常以最有效的技击方法,迫使对方失去反抗能力。这些技击术至今仍在军队、公安中被采用。 武术作为体育运动,技术上仍不失为攻防技击的特性,而是将技击寓于搏斗与套路运动之中,而搏斗运动集中体现了武术攻防格斗的特点,在技术上与实用技击基本上是一致的,但是从体育观念出发,他受到竞赛规则的制约以不伤害对方为原则。如在散手中对武术中有些传统的实用找击 方法作了限制,而且严格规定了击打部位和保护护具,短 兵中使用的器具也作了相应的变化,而推手则是在特殊技 术规定下进行竞技对抗的。因此,可以说武术的搏斗运动具有很强的攻防技击性,但又与实用技击有所区别 |